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--如何一次解決全部債務?
卡債風爆引發爆力討債、負債自殺等社會問題,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」
(以下稱消債條例)俾使卡債族有機會藉協商及聲請更生、清算,免於走
上絕路。消債條例之施行,將使債務人能經由債務協商、更生、清算,找
到重生機會。消債條例於97年4月11日開始施行,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的
債務人,均可透過消債條例而依債務人能力,在合理範圍內,解決債務,
以達經濟生活更生。
壹、適用消債條例之要件:
1.五年內沒有做過生意或是小生意(營業額平均每月新台幣貳拾萬元
以下)的人,現在已經還不出錢或將來可能還不出錢者,均可提出
申請。
2.從未參加協商機制或協商完成後至今有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,致
履行顯有困難者。
貳、協商前置
倘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、自用住宅借款、信用卡或現金卡
契約而負債務,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應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
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。
參、徬徨十字路口的提擇--我該選擇更生或清算?
1.選擇更生
無擔保、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,且有穩定
還款能力者。
2.還擇清算
無擔保、無優先權之債務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,或無穩餐還款能力
者。
肆、聲請更生、清算程序暨其應備文件
1.債務人身份證正、反影本。
2.債權人清冊
有關金融機構債權人部分,應持雙證件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
「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」以為佐參。如有把房子去借錢設定抵押的
狀況也要寫出來。
3.債務人清冊:誰欠你錢?欠多少錢?欠錢原因?有無擔保?
4.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證明文件。
伍、聲請費用新台幣一仟元整。
以上資料由尚允法律事務所 張泰昌律師提供 免費諮詢專線:02-2721-6789 台北市復興北路1號2樓

律師您好: 想跟您請教一個法律問題, 還懇請您幫幫忙解答疑惑, 10年前我父親跟姑姑經營的貿易公司倒閉了, 當年買房子的房貸跟信用卡卡債後來都繳不出來了, 所以房屋後來被法院查封, 信用卡也從當年的10萬出頭變成現在的60幾萬, 今年父親的一個親戚幫忙買下了房子準備過戶繳清貸款, 因為親戚跟法院協調處理過了, 於是查封的部分已經確定撤銷了, 所以房貸的問題應該算是解決了, 父親現在年紀已經60幾歲了, 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也沒有任何資產, 目前都靠兒子我在照顧生活, 所以信用卡的卡債父親實在是無力償還, 做兒子的我自然更沒有能力去接下這個債務. 問題1. 聽說目前法律已經改為全面限定繼承,是這樣嗎? 問題2. 倘若確定是限定繼承,那是否等我父親未來往生的話, 身為獨子的我,只要去法院辦好限定繼承程序, 那我就不會繼承到任何債務,是這樣嗎? 問題3. 我目前已婚,請問我太太及小孩也要辦限定繼承嗎? 問題4. 那請問如果上述幾點都確定的話, 未來要如何辦理限定繼承的手續? 流程應該怎麼走? 問題5. 我不知是否還有其他遺漏的細節, 懇請律師大人賜教, 小弟我終身感激不盡,謝謝您!